计算机软件用户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用户的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使用软件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对其创作的软件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等。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软件进行这些操作。许可使用则是软件著作权人通过合同方式,允许用户在一定条件下使用软件。如果用户超出许可范围使用软件,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例如,用户未经授权复制软件并分发给他人使用,导致软件著作权人经济损失,著作权人有权要求用户赔偿损失。 行政责任方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有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如果用户大规模复制、传播盗版软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若用户以营利为目的,大量复制、销售盗版软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计算机软件用户在使用软件时,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和软件许可协议,避免因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