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的责任有哪些?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身体状况比之前还糟糕,怀疑可能遇到了医疗事故。我想了解下,如果真的是医疗事故,医院或者医生要承担哪些责任呢?心里有点着急,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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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责任主要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民事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为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损害而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合同义务,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这种行为也可能构成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行政责任,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例如,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刑事责任,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承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与诊疗护理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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