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哪些人需要担责任呢?
前几天去医院看病,治疗后出现了一些状况,怀疑是医疗事故。我不太清楚如果真的是医疗事故,到底哪些人要承担责任,是医生个人,还是医院也有责任,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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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承担责任的主体通常包括医疗机构和相关的医务人员。
首先来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里强调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以及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后果。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医疗机构是一个整体的运营单位,它有责任对其内部的医疗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患者到医院就医,是与医院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作为合同的一方,应当对患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患者在某医院接受手术,由于医院管理不善,手术器械消毒不彻底导致患者术后感染,那么医院就要对患者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而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中,如果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从行政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例如医生严重违反诊疗规范,擅自更改治疗方案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就可能面临行政处分。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就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 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比如医生在值班时擅离职守,延误了对危急患者的抢救,导致患者死亡,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综上所述,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有重大过错的医务人员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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