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鉴定具体有哪些不同的类型呢?


医疗损害鉴定的类型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划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按照鉴定内容划分**: - **医疗行为合法性鉴定**:主要是鉴定医疗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等。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是否遵循了既定的操作流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会判断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 **医疗事故等级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等级。这对于判断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责任大小以及后续的赔偿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 **医疗过错鉴定**: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比如,在诊断过程中是否存在误诊、漏诊等情况。 - **损害程度鉴定**:评估患者因医疗行为所遭受的身体损害的程度,这关系到患者后续的治疗和赔偿等问题。 **按照鉴定权支配力量划分**: - **自行鉴定**: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的鉴定。 - **行政鉴定**:由行政部门主导进行的鉴定,通常在行政管理、处理医疗纠纷等过程中发挥作用。 - **司法鉴定**:在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其鉴定结果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按照鉴定组织主体划分**: - **医学会组织的医疗损害鉴定**:医学会接受委托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鉴定事项所涉专业的临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进行鉴定。若医学会没有相关专业人员,应当从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鉴定。 - **司法鉴定机构组织的医疗损害鉴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同样需要相关专业人员,鉴定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且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