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中三违是什么?
我在一家工厂工作,最近厂里在强调安全生产,提到了安全生产法中的“三违”。我不太清楚这具体指的是什么,想了解一下“三违”的准确含义以及在安全生产法里对它们是怎么规定的,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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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生产领域,“三违”指的是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它们是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违章指挥是指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或者其他有权指挥生产的人员,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以及企业的操作规程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指挥安排。比如强令工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或者擅自变更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指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责令立即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违规作业是指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行其是进行操作。例如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的流程操作机器设备等。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员工不遵守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工作时间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这些行为可能会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分散员工注意力,进而引发安全事故。虽然《安全生产法》未直接针对违反劳动纪律作出处罚规定,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理,以保障安全生产。 企业和员工都应当深刻认识“三违”的危害,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杜绝“三违”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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