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员工有权拒绝什么?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最近厂里安排了一些危险且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工作任务。我想了解下,按照安全生产法,员工有权拒绝哪些事情呢?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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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生产法里,员工拥有多项拒绝的权利。首先,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所谓违章指挥,就是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要求,指挥员工进行作业的行为。比如,要求员工在没有配备必要安全防护设备的情况下进行危险作业,这就属于违章指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其次,员工还可以拒绝强令冒险作业。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不顾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强迫员工从事危险系数极高、可能危及生命的作业。例如,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情况下,要求员工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同样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员工面对这种情况时,有权利予以拒绝,并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拒绝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员工这些拒绝权利的设定,是为了充分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当员工遇到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等情况时,要敢于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保护自己。同时,员工也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这些问题,共同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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