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指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进行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对商标侵权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商标侵权。比如说,A公司拥有“美味佳”食品商标,B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食品上也使用“美味佳”商标,这就构成了侵权。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同样属于侵权行为。例如,A公司的“清爽”饮料商标,B公司在自己的饮料上使用“清逸”商标,且包装、风格与A公司产品相似,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这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也是商标侵权行为。商家如果进购并销售了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不管是否知道该商品侵权,都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不过,如果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可免除赔偿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也属于侵权。比如,一些不法分子私自制造知名品牌的商标标识并进行销售,这就侵犯了商标权人的权利。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被称为“反向假冒”,同样构成商标侵权。比如,甲公司将乙公司的商品上的商标撕掉,换上自己的商标再进行销售。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也属于商标侵权。例如,为侵权商品提供仓储、运输等服务,且知道该商品是侵权商品的。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也被认定为商标侵权。比如,通过网络平台恶意诋毁他人商标声誉等行为。当遇到商标侵权行为时,商标权人可以通过与侵权人协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