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可以用来做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担保,以赔偿可能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以用于做保全担保的财产种类有很多。 首先是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是最常见的一种。这就好比你把钱存在银行里,向法院表明你有足够的资金来承担可能的赔偿责任。因为现金的价值明确,容易计算和执行,所以法院一般很认可。 其次是不动产,比如房屋。不过,用于担保的房屋需要产权清晰,没有争议和纠纷,并且没有被抵押或者被法院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况。就像你自己住的房子,如果是你完全拥有产权,没有任何债务纠纷,就可以用来做担保。 动产也可以,例如车辆。和房屋一样,车辆也需要产权明确,并且没有被抵押等情况。车辆作为动产,虽然价值可能会随着使用年限和市场情况有所波动,但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也能作为有效的担保财产。 还有有价证券,像债券、股票等。这些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价值,其价值会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在作为担保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其市场价值和稳定性等因素。不过,股票的价值波动相对较大,法院在接受时可能会更加谨慎。 另外,信用担保也是一种方式。由具有良好信誉和代偿能力的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承诺在申请人申请错误时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一些大型的担保公司,它们有足够的资金和信誉,为申请人提供担保。 除了上述常见的财产类型外,其他具有相应价值且能够依法变现的财产,在经过法院审查认可后,也可以用于保全担保。但具体是否能被接受,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要求来确定。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建议你提前与法院沟通,了解法院对于担保财产的具体要求和审查标准,以便顺利完成担保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