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哪些情况属于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处理方式可能有问题,但又不确定是不是医疗事故。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具体哪些情况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呢?比如是用药错误,还是手术失误之类的,希望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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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认定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首先是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比如正规医院里具有行医资格的医生和护士等。 其次,行为要具有违法性,也就是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例如在用药时,医生没有按照药品的正确使用剂量和方法,或者手术过程中没有遵循无菌操作原则等。 再者,要有过失行为。这里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最后,必须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损害后果的程度有明确的分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常见的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包括手术失误,如开错刀、切除了不该切除的器官等;用药错误,给患者用错药或者过量用药;输血错误,输入了血型不匹配的血液等。但具体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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