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况属于劳动工伤?

我在工作中受伤了,不确定这算不算工伤。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哪些情况是可以被认定为劳动工伤的呢?比如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上下班路上出意外这些算吗?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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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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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哪些情况属于劳动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工厂里的工人在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导致身体受伤,这种情况就符合该条规定,应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办公室职员在上班前整理工作资料,不小心被掉落的文件砸伤,就属于此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商场的保安在制止小偷行窃时被打伤,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煤矿工人患的尘肺病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业务员出差洽谈业务,在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就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就是说,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同时,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例如,员工在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作,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去世,这种情况视同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比如员工在参加抗洪救灾活动中受伤,也可视同工伤。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类职工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判断是否属于劳动工伤,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认定。如果遇到工伤认定方面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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