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退休保障制度基本属于什么?


中国退休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等几个方面,从总体性质上来说,基本属于一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是基本养老保险,这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普遍性等特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是退休保障制度的基础,旨在为广大退休人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其次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办法》和相关职业年金规定为其提供了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并不是强制实施的,而是一种补充性的养老保障,能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 最后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这是个人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缴纳保险费,在达到约定的年龄或条件时,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的一种养老方式。它具有自主性和灵活性的特点,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养老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这种方式能够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进一步完善退休保障体系。 综上所述,中国退休保障制度是一个多层次、多支柱的体系,基本养老保险是基础,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是补充,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共同为退休人员提供较为全面的退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