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逾期不还,哪些情况会构成刑事犯罪?
我去年因生意周转需要向某商业银行贷款20万元,签订了正规借款合同并提供了真实的经营资料。但今年初生意失败,导致贷款逾期3个月未能偿还,目前已收到银行的催收函和律师函,称若再不还款将采取法律措施。我并非故意不还,确实是没有还款能力了,想知道这种单纯无力偿还的情况是否会构成刑事犯罪?还是只有存在欺诈等故意行为时才会触犯刑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法律分析,明确相关界限和应对建议。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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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逾期不还是否构成犯罪,需区分两种核心情况:一是单纯的客观无力偿还,二是主观上存在欺诈行为。
首先,若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提供了真实信息,贷款用途符合合同约定,仅因客观原因(如经营失败、失业等)导致无力偿还,这种情况属于民事违约,不构成刑事犯罪。银行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但借款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若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存在欺诈行为,如使用虚假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经营合同,或虚构贷款用途(如将贷款用于赌博、挥霍等),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的贷款诈骗罪,或第224条的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针对你的情况,若确实无欺诈行为,建议主动与银行沟通,说明实际情况,尝试协商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或分期还款等方案。同时保留好经营失败的证明、还款意愿的沟通记录等证据,以应对可能的民事诉讼。若银行指控你存在欺诈行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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