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与父母多少岁不再有监护关系?
我家孩子现在还小,我一直担任他的监护人。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孩子到多少岁的时候,我和他之间就不再有监护关系了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年龄界限,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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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关系是指对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监督保护人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里,监护人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而第十八条明确指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当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成为成年人时,父母与他之间的监护关系通常就会终止。因为此时该未成年人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不过,要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法律会把他当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从他满足“十六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这个条件时起,父母与他之间的监护关系就会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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