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有个民事案件胜诉了,现在想申请执行,但不清楚执行得满足啥条件。我就想知道要符合哪些要求才能启动执行程序,不然怕白跑一趟,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想问问专业人士,执行的条件到底是什么?
展开 view-more
  • #执行条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执行通常指的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在我国,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执行必须要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是指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它是启动执行程序的前提。这些法律文书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机构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等。例如,张三和李四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了生效的判决,这份判决就是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其次,执行依据必须已经生效。只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才具有强制执行力。比如,一审民事判决作出后,在上诉期内当事人没有上诉,判决才会生效,此时才能作为执行依据申请执行。如果在上诉期内,判决还未生效,是不能申请执行的。 再者,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履行义务。这是启动执行程序的关键条件。如果义务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就不需要启动执行程序。例如,在上述合同纠纷案件中,李四在判决生效后,按照判决内容向张三支付了款项,那么就不存在执行的问题。只有当李四拒绝支付款项时,张三才可以申请执行。 最后,申请执行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