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形构成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犯罪行为。下面将详细介绍构成诬告陷害罪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并且目的是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这意味着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所告发的是虚假事实,却仍然希望通过这种虚假告发让他人遭受刑事处罚。如果只是因为误信谣言或者没有仔细核实情况而进行了告发,并非出于故意陷害他人的目的,那么一般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例如,张三仅仅是听了一些没有根据的传言,就以为李四犯了罪并向公安机关举报,张三并没有故意捏造事实陷害李四的主观故意,这种情况就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其次,在客观方面,行为人需要实施了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行为。这里的“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而且所捏造的必须是犯罪事实,如果只是捏造了一些违反道德或者一般违法的事实,而不是犯罪事实,也不构成诬告陷害罪。比如,王五编造说赵六偷了价值几百元的东西,这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不属于犯罪事实,所以王五的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告发的对象通常是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能够对被诬告人进行刑事追究的机关。告发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 关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使被诬告人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导致司法机关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等情况。例如,因为诬告行为导致被诬告人被错误拘留、逮捕,或者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误解和不良影响等,都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并且要符合刑法规定的相关要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尊重事实,避免随意诬告陷害他人,同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