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打假人说什么才算敲诈?

我是个打假人,在维权过程中有时候和商家交流,就怕自己说的话一不小心变成敲诈。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打假人说什么内容会被认定为敲诈啊,我就怕自己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时候反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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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假敲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明确打假人说什么算敲诈,首先得了解敲诈勒索的法律概念。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法律规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对于打假人而言,如果其在维权过程中,使用言语威胁商家,比如“你不给我多少钱,我就去举报让你店铺开不下去”“不赔我高额赔偿,我就到网上曝光让你生意做不下去”等,且目的是为了获取不合理的高额钱财,就可能涉嫌敲诈。因为正常的打假维权,是基于商品或服务存在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主张赔偿。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但如果打假人以曝光商家违法事实相要挟,索要远远超出法律规定赔偿范围的巨额钱财,那就脱离了正常维权的范畴,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关键在于打假人的主观目的是否为非法占有,以及其言语是否属于威胁、要挟性质,并且这种行为是否导致商家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所以,打假人在维权时应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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