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算医疗事故?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处理方式有点问题,现在身体恢复得也不太好。我不太清楚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能算是医疗事故,想了解一下判断的标准和具体情形,好确定我这是不是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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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院和医生在给患者治病过程中,因为犯错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 要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就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有合法行医资格的医院、诊所等;医务人员则是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生、护士等。这就好比做生意要有营业执照,行医也得有合法资质。 其次,要有违法违规行为。这里的法包括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还有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比如手术前不按规定给患者做必要的检查,或者用药时不遵守药品的使用剂量和方法等。这些规定和常规都是为了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健康制定的。 再者,主观上是过失,而不是故意。过失就是医务人员本来应该小心谨慎、按照规定操作,但因为疏忽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做到。如果是故意对患者造成伤害,那就不是医疗事故这么简单了,可能会涉及更严重的刑事犯罪。 最后,必须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比如患者的身体出现了损伤、残疾、功能障碍等情况,而且这种损害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因为他们的错误操作才导致了患者身体受损。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这个条例,只有同时满足上述几个条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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