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轻微肇事逃逸?
我前几天开车的时候好像和别人的车有轻微刮擦,当时没在意就直接走了。现在有点担心这算不算是轻微肇事逃逸,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属于轻微肇事逃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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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轻微交通事故,一般是指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仅造成车辆等财物轻微损失的事故。 从法律角度来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判断是否属于轻微肇事逃逸,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有逃避责任的主观故意。例如,发生刮擦后,明明知道事故发生了,但因为害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停车处理,直接驾车离开现场,这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轻微肇事逃逸。但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事故而离开,比如轻微刮擦声音很小,当事人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没有察觉,那就不构成逃逸。 所以,认定轻微肇事逃逸需要综合考虑事故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主观心态等多方面因素。一旦被认定为轻微肇事逃逸,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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