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抽逃资金构成什么罪?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发现法人好像在偷偷抽逃资金。我不太懂法律,就想知道法人这么做在法律上会构成什么罪呢?我担心公司利益受损,也想了解一下后续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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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抽逃资金,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指的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认定抽逃出资罪要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行为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法人在一定情况下也可能作为相关责任主体被追究。其次,要有抽逃出资的行为,比如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等。并且,这种抽逃行为要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数额巨大通常有相关的司法解释进行量化规定,后果严重可能表现为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债权人利益受损等。 如果发现法人有抽逃资金的嫌疑,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调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如果有初步证据,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由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受损的股东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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