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偷盗公司财物会定什么罪?


员工偷盗公司财物的定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当员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若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可能会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标准,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其次,如果该员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此外,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在实际判定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员工的身份、盗窃的手段、财物的性质和价值等。如果公司发现员工有偷盗财物的行为,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侦查和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