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私人的钱会构成什么罪?
我不小心挪用了朋友的一笔钱,当时是着急用就没打招呼。现在朋友发现了让我还钱,我很担心自己这种行为是不是犯罪了。我想知道挪用私人的钱在法律上到底算什么罪,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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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私人的钱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暂时借用朋友或他人的钱,有归还的意愿并且最终也归还了,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犯罪,而是属于民事上的借款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这种民事纠纷里,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 然而,如果挪用私人的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归还,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代为保管”包括基于委托、租赁、借用等关系而持有他人财物。比如,帮朋友保管财物,却私自将其挪用且不归还,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另外,如果是在一些特定的工作场景中,比如在企业里,员工挪用老板或公司的钱供个人使用,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挪用私人的钱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要结合具体的行为、目的和情节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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