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挪用他人资金构成什么罪?


私自挪用他人资金的定罪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可能涉及不同罪名。 首先,如果是未经授权挪用他人委托自己代管的资金,并且拒不退还,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就是把别人托付给自己保管的东西,非法变成自己的,而且不还给人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且,本条罪是告诉才处理,意思就是得财物所有者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管。 其次,若挪用的并非他人委托代管的资金,而是通过秘密手段获取并挪用,可能构成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另外,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 总之,私自挪用他人资金的定罪要结合资金性质、挪用方式、行为人身份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相关概念: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