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构成什么罪?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执业过程中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也可能构成多种犯罪。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律师可能构成的犯罪: 首先是伪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师如果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就可能触犯伪证罪。比如律师为了给被告人脱罪,教唆证人作虚假证言,这就符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是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律师在业务活动中,为了为当事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自己的业务发展等目的,向司法工作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就可能构成行贿罪。 还有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一些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信息,如果违反规定泄露这些秘密,就可能构成此罪。 另外,律师如果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当事人或者律所的财物,还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