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强拆会触犯什么罪?


暴力强拆可能涉及多种犯罪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破坏、损坏别人的财物,而且造成的损失达到了一定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暴力强拆中,如果拆迁方故意破坏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屋内物品等财产,且造成的损失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就可能构成此罪。例如,拆迁方未经合法程序,强行用机械设备拆除房屋,导致屋内的家具、电器等物品被毁坏,损失价值较大,就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是非法侵入住宅罪。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在暴力强拆过程中,如果拆迁方未经房屋主人同意,强行进入他人住宅,就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安宁权,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比如,拆迁人员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破门而入进入被拆迁人的家中,就属于典型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 再者是故意伤害罪。如果在暴力强拆过程中,拆迁方的工作人员对被拆迁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导致被拆迁人身体受到伤害,根据伤害的程度不同,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拆迁人员在强拆时与被拆迁人发生冲突,对被拆迁人进行殴打,造成被拆迁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后是滥用职权罪。如果实施暴力强拆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在没有合法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强拆,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比如,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和公告程序,就组织人员进行强拆,给被拆迁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就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总之,暴力强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在遇到暴力强拆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