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损害可以主张侵权救济?


在法律领域,侵权救济是指当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赔偿或其他补救措施。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哪些损害可以主张侵权救济。 首先是人身损害。人身损害指的是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受到的伤害。当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我们身体受伤,比如交通事故造成骨折,或者医疗事故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等情况,受害者就有权主张侵权救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其次是财产损害。财产损害涵盖了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财产损失。比如,他人故意损坏我们的车辆、家具等物品,或者因侵权行为导致我们的股票、债券等财产价值下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说,当我们的财产受到损害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 再者是精神损害。精神损害通常是指因他人的侵权行为给我们的精神造成痛苦、折磨等。例如,他人的侮辱、诽谤行为导致我们名誉受损,精神上承受巨大压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表明,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我们可以就精神损害主张侵权救济。 此外,知识产权损害也在可主张侵权救济的范围内。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如果他人未经许可使用我们的作品、专利技术或者冒用我们的商标,就构成了知识产权侵权。《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都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依据,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总之,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以及知识产权损害等多种类型的损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都可以主张侵权救济。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