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初步验收时,监理具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在工程初步验收阶段,监理需要准备多类资料,具体如下: **工程前期文件**:主要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等。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工程项目在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和论证的文件,附件则是对报告的补充说明,审批意见是相关部门对该报告的审查结果,这些是评估工程可行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例如工程概况表和工程竣工总结。工程概况表能清晰呈现工程的基本信息,如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工程竣工总结则是对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全面回顾和总结,包括工程建设的依据、过程、成果等内容。 **施工技术文件**:涵盖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施工图纸是工程施工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是对施工活动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施工方案则是针对具体施工过程制定的详细计划。 **质量验收记录文件**:像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等。这些记录是对工程质量的详细检查和评估结果的体现,用于证明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其他资料**:还可能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工作报告以及各种验收签证等。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方的职责和权利;监理规划和细则是指导监理工作的文件;监理日记记录了监理工作的日常情况;监理工作报告是对监理工作的总结和汇报;验收签证则是对工程各个阶段验收情况的确认。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