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哪些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我打算和对象结婚,听说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有规定。我对象身体有些小毛病,我挺担心我们不符合结婚条件。所以想问问,我国婚姻法到底规定了患有哪些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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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所以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规定应依据《民法典》。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这里并没有将患有某些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不过,《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那什么是重大疾病呢?法律并没有明确列举哪些属于重大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属于重大疾病。例如,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物质改变而造成的疾病,像某些先天性痴呆、血友病等,如果遗传给下一代的概率很高,就可能属于重大疾病范畴。指定传染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是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所以,现在不再是直接禁止患有某些疾病的人结婚,而是强调婚前的告知义务。如果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结婚,另一方有权利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婚姻。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又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 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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