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

我亲戚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我不太懂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用坐牢了吗?那这三年要做些什么呢?会不会再被收监啊?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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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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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在一定条件下,给予三年的考验期,暂不执行实际的监禁刑罚。 首先,“判刑三年”明确了被告人所犯罪行应承担的刑罚量,即如果不适用缓刑,被告人需要在监狱里服刑三年。这是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而“缓刑三年”是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的一个考验期限。在这三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不用在监狱中服刑,而是在社会上进行改造,但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在这三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了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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