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辞不退是什么意思?
我是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最近听说了‘不辞不退’这个说法,但不太明白具体含义。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它到底意味着什么,对我这样的聘用人员会有哪些影响,会不会存在什么风险呢?
展开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辞不退”指的是在事业单位中,聘用人员既不主动提出辞职,而单位也不作出辞退该人员的决定这样一种状态。 从法律概念角度来看,在我国,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通常是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就如同一份“契约”,规定了工作内容、期限、待遇等关键事项。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在合同有效期内,聘用人员有按照合同履行工作职责的义务,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益。 “不辞”方面,聘用人员如果不主动提出辞职,可能是出于多种原因,比如对工作环境、待遇等比较满意,或者还没有找到更合适的下家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不辞,也必须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单位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不退”方面,事业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聘用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也就是说,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单位才可以辞退聘用人员。如果单位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辞退聘用人员,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聘用人员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给予相应的赔偿。 这种“不辞不退”的状态可能会给双方带来一些影响。对于聘用人员来说,虽然工作相对稳定,但可能也会因为缺乏外部竞争压力而产生职业倦怠,影响自身的职业发展。对于单位而言,如果聘用人员工作效率低下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但又无法辞退,可能会影响单位的整体工作效能。所以,无论是聘用人员还是单位,都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