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让去法院报道并带个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通知我去法院报道,还要求带个担保人。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是我犯了什么严重的事儿吗?带担保人去是要做什么呢?会不会影响我后续的情况?希望能有人给我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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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让去法院报道并带个担保人,这可能涉及到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用一直待在看守所里,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而要求带担保人,是取保候审的一种保证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当选择提出保证人时,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要监督被取保候审的人遵守规定,比如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规定,保证人没有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检察院让带担保人去法院报道,大概率是要为你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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