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态度不好会判实刑是什么意思?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实刑”这个概念。实刑是和缓刑相对的一个法律概念。简单来说,被判处实刑就意味着要实实在在地去坐牢服刑。比如,法院判了3年有期徒刑,并且没有适用缓刑,那么犯人就要在监狱里度过这3年。 而缓刑呢,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比如判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在这5年缓刑期内,犯罪分子不用去监狱服刑,而是在社区接受矫正,如果在这期间没有违反规定,3年的有期徒刑就不用再执行了。 检察官说态度不好会判实刑,这里的“态度”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表现。包括在侦查阶段是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没有隐瞒或者编造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悔悟程度;以及在庭审过程中是否尊重法庭、配合庭审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另外,《刑法》第六十一条也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这里的情节就包括了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如果犯罪嫌疑人态度不好,拒不认罪、悔罪,那么法官在量刑时可能就不会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从而更有可能判处实刑。但需要注意的是,检察官的话只是一种提醒和警示,最终的判决还是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