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房产该如何判定归属?

我和我爱人结婚后买了房,但购房资金来源比较复杂,一部分是婚前我自己的积蓄,一部分是双方父母的资助,还有一部分是婚后一起还的贷款。现在我们在讨论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如何判定夫妻房产归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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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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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房产的归属判定是一个比较复杂但又很重要的问题,它与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密切相关。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夫妻房产归属的判定规则。 首先,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付清全部房款,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这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例如,小张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完成了产权登记,这套房子就完全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 其次,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只要是在结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通常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李和小王结婚后,用两人的共同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子,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李的名字,这套房子也是他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再者,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分别出资 30 万和 20 万为小孙和小周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小孙名下,若无其他约定,小孙和小周按照 3:2 的比例按份共有该房产。 另外,如果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赵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和妻子小钱一起还贷,离婚时若无法协商一致,房子可能归小赵,但小赵需要对小钱进行相应补偿。 最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比如,小吴和小郑婚后出资购买了小吴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子,登记在小吴父母名下,离婚时小郑不能要求分割该房产,但出资部分可作为债权要求偿还。 总之,判定夫妻房产归属需要综合考虑购房时间、资金来源、产权登记等多方面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房产归属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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