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后会如何处理?
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现在已经过去不少时间,快到37天了。我特别着急,不知道这之后到底会怎么处理,是会放人,还是会有其他情况,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好有个心理准备。
展开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4天,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加上检察院审查的7天,所以最长可以达到37天。 在刑事拘留37天后,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处理结果:第一种情况是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时,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时,犯罪嫌疑人会被继续羁押在看守所,案件会继续进入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 第二种情况是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如证据不足、情节显著轻微等,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时,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还有一种情况是案件侦查终结。如果在37天内,公安机关已经查明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