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总挪用公款不经过财务会怎么样?

我们公司老总最近私自挪用了公司的公款,而且没经过财务这边。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毕竟这是涉及到钱的大事。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老总这种不经过财务挪用公款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展开 view-more
  • #挪用公款
  • #挪用资金
  • #刑事处罚
  • #国家工作人员
  • #法律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老总挪用公款不经过财务,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具有严重后果的。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下。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老总属于上述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那么他挪用公款不经过财务的行为,就可能触犯挪用公款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于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认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一般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如果老总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他的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总之,无论老总是否经过财务,挪用公款或者挪用资金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挪用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等单位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