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法院拍卖不出去最后会怎么处理?
我的房子因为债务纠纷被法院拿去拍卖了,但是经过几次拍卖都没卖出去。我现在很担心后续会怎么处理这个房子,会不会一直挂在那,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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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子被法院拍卖却未能成功拍出时,法律上是有一系列明确处理办法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是进行流拍降价再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次拍卖流拍后,法院会在六十日内组织第二次拍卖,并且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通常会降低,最多可以降低百分之二十。要是第二次拍卖还是流拍,法院可以在六十日内安排第三次拍卖,保留价同样可能再次降低。 如果三次拍卖都流拍了,法院可以在第三次拍卖流拍之日起七日内询问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是否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接受该房屋抵债。要是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接受抵债,法院会作出裁定,将房屋交付给他们抵债。 若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接受抵债,法院应当在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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