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员不进行核定征收了怎么办?
我是个小商户,之前一直是税务管理员给核定征收税款的。但最近管理员说不核定征收了,让我有点懵。我不太懂怎么自己算税,也不知道这对我有啥影响,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咋办?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比如一些小个体工商户,由于经营规模小,可能没有完整的账务记录,税务机关就会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来确定他们要缴纳的税款。 当税务管理员不再进行核定征收时,可能意味着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已经具备了查账征收的条件。查账征收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其营业额和所得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先开缴款书,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如果纳税人已经不符合上述情形,税务机关可能就会停止核定征收。 遇到这种情况,纳税人首先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己的会计账簿,准确记录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等信息。如果自己不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可以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来帮助处理账务。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财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如果对查账征收的流程和要求不清楚,可以向当地的税务机关咨询,他们会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