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事故指的是在工作过程中,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等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和工作相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意外或疾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最常见的工伤情形,比如在工厂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或者在建筑工地因建筑材料掉落砸伤等。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在上班前为工作做准备,像搬运工具、整理工作区域时受伤;下班后清理工作现场、归还工具等过程中受伤,也属于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保安在工作时制止不法行为而被打伤,就符合这种情况。 患职业病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比如,长期在煤矿工作的工人患上尘肺病,就属于工伤认定范畴。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业务员出差谈业务时遭遇车祸受伤,或者因工作需要到外地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失踪等情况。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要注意,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在事故中本人的责任较小,如果是自己主要责任导致的事故,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视同工伤。 总之,工伤事故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当发生疑似工伤的情况时,职工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