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外收入包括什么?


职工工资外收入指的是职工在工资之外从单位内、外得到的各种现金和实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职工工资外收入所包含的内容。 首先是保险福利费用。这是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为职工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福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比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各种非工资性补贴(冬季取暖补贴、计划生育补贴、探亲路费等)。福利费用涵盖了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各项福利,像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洗理费等。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不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所以这些应归类于工资外收入。 其次是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它是指职工从单位得到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夏季冷饮费等。这部分费用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并不属于工资的范畴,因此属于工资外收入。 再者是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含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支付给运动员的名次奖、运动水平奖、破记录奖、教练员的培训成绩奖等。这些奖励是对职工在特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认可和激励,按照相关规定不计入工资总额,属于工资外收入。 还有实物折款。即职工个人从单位内外得到的,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和保险福利费用的各种实物折款。例如单位在节日发放的礼品等,这些实物并非工资组成部分,而是额外的收入形式。 另外是财产性收入。像职工个人从银行和企业获得的存款利息、债券利息、股息和股金分红等。这些收入是基于职工个人的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与工资收入来源不同,属于工资外收入。 最后是转移性收入。包括职工从职工以外其他阶层人员中得到的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遗产收入、捐赠收入等。这部分收入并非来自职工的劳动所得,而是通过其他转移方式获得的,所以也属于工资外收入。 总之,职工工资外收入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包含了多种不同类型的收入,这些收入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与工资收入进行了明确的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