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客体包括什么?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的保护客体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做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比如说配方,像一些知名饮料的独特配方,它就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只有极少数核心人员知晓,这种配方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还有生产工艺,企业特有的生产流程和操作方法,如果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并且不为外界所知,也属于技术信息受商业秘密保护。 其次是经营信息。经营信息涵盖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情报和信息。比如客户名单,企业通过长期的经营积累了大量的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联系方式、需求偏好、交易习惯等,这些信息对于企业的业务拓展和市场竞争至关重要,一旦泄露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再如销售策略,企业制定的独特的营销方案、促销手段等,这些都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智慧结晶,也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客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