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刑事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法律里说的核准刑事追诉到底是什么,在一些案件报道中看到过这个词,想知道它具体指的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会涉及核准刑事追诉,它在法律程序里起到什么作用呢?
展开


核准刑事追诉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主要解决的是已过追诉时效的案件是否还能继续进行刑事追诉的问题。追诉时效大家可以简单理解为,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了。 但有些特殊情况,虽然犯罪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可是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不追诉可能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损害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时就需要经过特定的核准程序来决定是否继续追诉,这就是核准刑事追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过了二十年这个期限,如果认为必须追诉,就得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来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最终决定是否核准追诉。这样的制度设计,既保障了法律的时效性,又兼顾了特殊情况下的公平正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