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


仲裁时效中断,简单来说,就是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某些特定的事由,导致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统不算数了,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仲裁时效。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权利人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将丧失通过仲裁程序保护其权益的权利。比如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就有明确的仲裁时效规定。 那么,哪些情形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具体来讲,“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例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书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这就是明确地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此时仲裁时效就会中断。“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比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这也是在寻求权利救济,同样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比如用人单位答应在某个时间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种情况下仲裁时效也会中断。 仲裁时效中断在实际中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于权利人来说,如果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发生了中断事由,就可以重新获得一个完整的仲裁时效期间,从而有更充裕的时间去准备仲裁申请、收集证据等。比如,小李与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原本只剩一个月,但他在这期间向公司书面主张了自己的加班费权利,仲裁时效中断,重新开始计算,这样小李就又有了一个完整的仲裁时效期间来处理这件事。 总之,仲裁时效中断是法律为了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一些合理的事由导致权利人丧失仲裁权利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它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灵活性,让权利人在遇到特殊情况时有更多的机会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