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地上受伤了老板不管该怎么办?

我在工地上干活受了伤,找老板负责,老板却不管。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自己能得到哪些赔偿,不知道从哪里入手解决这个问题,希望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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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在工地上受伤而老板不管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确定工伤认定和后续赔偿的基础。如果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证明劳动关系就比较容易。但很多工地,劳动者可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一些其他凭证来证明,像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接着,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获取赔偿的关键环节。劳动者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要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伤认定下来,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这一步能确定伤残等级,对赔偿金额的确定很重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最后,协商赔偿或者申请仲裁、诉讼。拿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可以和老板协商赔偿事宜。如果老板还是不管,不愿意赔偿,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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