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我不太清楚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具体是怎么回事。我听说身边好像有类似的情况,就是有照护职责的人对特定对象做了不当行为,但不太确定这是不是算这个罪,想了解下这个罪的具体定义、构成条件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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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照护性侵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一项罪名。 简单来说,这个罪名主要针对的是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照护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只要是负有这些照护职责的人员与该年龄段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不论该未成年女性是否自愿,都构成此罪。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明确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罪名的设立,主要是考虑到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虽然在年龄上已经相对较大,但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在面对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时,可能处于一种相对弱势和依赖的地位,其作出的所谓“自愿”的意思表示可能并非是完全真实和自由的。所以法律通过设立这个罪名,对这部分特殊群体进行更有力的保护,防止那些利用特殊照护职责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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