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附带刑事诉讼?
我不太清楚民事附带刑事诉讼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前听说有人在刑事案件里还提出了民事方面的诉求,我就想知道这具体是咋操作的,在什么情况下能这样做,和单纯的民事诉讼有啥区别。我想了解下相关知识,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心里也有数。
展开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解决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人进行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这就把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的问题放在一起处理了,既提高了司法效率,也方便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这里面所说的物质损失,主要是指因为犯罪行为已经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比如说,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因为受伤去医院治疗花费的医疗费,以及因为受伤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这些都属于物质损失的范畴。 和单纯的民事诉讼相比,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有它自身的特点。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不需要被害人再专门去收集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因为在刑事诉讼中,公诉机关已经对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而且,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是和刑事案件一并进行的,这就避免了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来回奔波,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不过,民事附带刑事诉讼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它一般只针对物质损失进行赔偿,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在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是不支持的。但是,如果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那么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