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如何解释?

我在生活中听说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词,但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想知道它具体是怎么回事,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和普通的民事诉讼有啥区别,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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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当有人犯罪给他人造成了物质方面的损失,在追究他刑事责任的时候,受害者可以同时要求他赔偿损失,把这两个诉求放在一起解决。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是有区别的。普通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之间因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依附于刑事诉讼的,它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一般是犯罪行为的受害者,被告通常是刑事被告人。这种诉讼方式的好处是可以节省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时间、精力,让受害者能更便捷地获得赔偿。同时,对于被告人来说,如果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在量刑时可能会被从轻处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首先,刑事诉讼必须已经成立,也就是要有犯罪行为发生且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其次,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必须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最后,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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