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实施了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债务人做了一些让自己财产变少,从而影响到债权人能拿到钱的事儿,债权人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阻止这个事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来看,首先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前提条件,如果债权本身不合法或者不存在,那撤销权也就无从谈起。比如你借钱给别人,得有借条或者转账记录等能证明这笔借款确实存在。 其次,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前面提到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像开头提到的债务人把名下房产低价卖给亲戚,就属于这种情况。 最后,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也就是因为债务人的这些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可能无法实现或者难以实现。比如债务人把自己的主要财产都处理掉了,那债权人到时候可能就拿不到钱了。 当满足这些条件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但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如果发现债务人有损害债权的行为,要及时行使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认定债务人的行为符合撤销的条件,就会判决撤销该行为。一旦撤销,该行为自始无效,财产会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这样债权人的债权就更有保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