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逮捕?

我在看一些法律新闻的时候,经常看到‘逮捕’这个词,说这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我不太明白,想知道逮捕到底是怎么回事,它在刑事诉讼里是怎么用的,有啥条件和程序,能不能给我详细讲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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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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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逮捕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强制措施。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它的定义、适用条件、实施程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什么是逮捕呢?简单来说,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通俗来讲,就是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关起来,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那么,逮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逮捕并不是随便就能实施的,必须同时满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以及存在社会危险性这几个条件。比如,一个人被怀疑盗窃,警方已经掌握了他进入盗窃现场的监控视频、现场留下的指纹等证据,并且根据盗窃的金额和情节,他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他还有可能销毁证据或者再次作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对他进行逮捕。 接下来看看逮捕的实施程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不能自己决定逮捕,必须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就会批准逮捕。然后公安机关拿着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文件去执行逮捕。在执行逮捕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逮捕虽然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但也涉及到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所以法律对其适用条件和程序都有严格的规定。司法机关在使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逮捕措施不当,也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总之,刑事诉讼中的逮捕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措施,它对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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