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辞职自由后如何获得赔偿?
我在体制内工作,现在有辞职的想法,想知道要是辞职了,在什么情况下能得到赔偿,赔偿又是怎么计算的呢?想全面了解一下体制内辞职赔偿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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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辞职赔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形来看。首先明确体制内辞职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有公职性质单位工作的人员离职。 一般来说,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通常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像没有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和条件、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员工可以立即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通常按照工作年限计算,也就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这就是常说的“N”。比如工作3年,那经济补偿金就是3个月工资。这里不满一年的,六个月以上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需要支付“N + 1”的赔偿,也就是经济补偿金再加上一个月工资 。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N”的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补偿标准按三倍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但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补偿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体制内辞职是否有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关键在于辞职原因和用人单位的具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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