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是什么意思,该如何解除羁押?


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通俗来讲,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关在特定的场所,不能自由行动。 在我国,羁押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强制措施,它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就会处于被羁押的状态。 接下来谈谈如何解除羁押。解除羁押有多种情形和方式。 第一种情况是,被羁押人无罪。如果经过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发现被羁押的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不是其所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例如,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此时就应当解除羁押。 第二种情况是,羁押期限届满。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是有期限限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就应当解除羁押。比如,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了三个月,但案件还没有侦查终结,又没有经过合法的延长程序,那么就应当解除对他的羁押。 第三种情况是,被羁押人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被羁押人符合这些条件,其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解除羁押。 总之,解除羁押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