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离婚调解是指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想离婿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是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离婚调解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婚姻关系方面。调解员会了解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询问双方相识、相恋、结婚的过程,婚后的生活情况,是否有重大矛盾或冲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就强调了对感情状况的判断是离婚与否的重要依据。 其次是子女抚养问题。若夫妻双方育有子女,调解会围绕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等展开。对于抚养权,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意愿(如果孩子达到一定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调解。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关于探视权,会明确探视的时间、方式等,保障非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正常交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再者是财产分割。这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调解员会帮助双方梳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对于共同债务,也会明确双方的分担方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此外,还可能涉及一些其他事项的调解,比如生活帮助、补偿等。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些内容都可能在离婚调解中进行协商和处理。总之,离婚调解旨在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减少矛盾和冲突。





